先給結論:兩個市場不能套用同一個 EOR 或派遣模板
中國大陸明確存在持牌勞務派遣制度;新加坡的核心路徑是當地實體直接僱傭、招聘、HR諮詢與項目外包。若外籍員工長期在新加坡為境外公司工作,新加坡人力部明確表示,EOR不能替境外公司申請工作准證以規避當地實體要求。
中國大陸:派遣許可、三性崗位與10%上限
- 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五十七條要求經營勞務派遣業務取得行政許可,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200萬元。
- 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》第三條要求派遣只能用於臨時性、輔助性或替代性崗位;第四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不得超過用工總量的10%。
- 第二十七條明確:名為承攬或外包、實質按派遣方式使用勞動者的,仍按派遣規定處理。
真正的服務外包應如何運行
承包方應管理自己的員工、安排工作方法與人員替換,並按約定範圍、成果和服務水平接受驗收。若客戶直接進行日常排班、考勤與績效管理,外包可能被重新認定為派遣。
新加坡:先確認僱主實體與工作准證路徑
- 《Employment Act》規定合同僱員的基本權利與僱主義務,包括工資、工時、休息日、假期及解僱相關要求。
-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受僱時,僱主通常需要依法繳納 CPF。
- 外籍員工須持與實際僱主和工作相匹配的工作准證。
- 新加坡人力部明確:EOR不得為長期駐新加坡、實際服務境外公司的外籍人士申請工作准證;境外公司可考慮設立代表處或在 ACRA 註冊公司。
採購與HR的簽約前清單
- 中國大陸簽約法人是否持有與服務一致的許可證
- 派遣崗位是否滿足三性要求、比例是否低於10%
- 外包項目由誰管理人員,驗收的是成果與SLA還是個人工時
- 新加坡的當地僱主、Employment Act、CPF及工作准證責任分別由誰承擔
- 個人資料跨境共享的目的、最小範圍、保存期限與權限是否明確
Tech Alliance 的服務邊界與能力
在新加坡與東南亞,我們提供 IT/AI 招聘、高管尋訪、IT項目服務、HR諮詢與服務外包。在中國大陸,我們由持牌實體提供服務外包及依法適用的勞務派遣,持有滬人社派許字第00471號與滬人服證字[2015]第1700000523號。
本文為一般信息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或移民意見;請由當地專業顧問按項目確認。